本报记者 孟君李强鲁超国
在山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改革阶段,沂水一中却连续两年被“摘牌”,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种现象的出现?
6月15日,记者专访临沂市教育局局长卢立海。
记者:沂水一中连续两年被“摘牌”,您认为是什么原因导致的?
卢立海:推行素质教育、全面落实课程方案是一个逐步理解的过程,由被动到主动,所以在这个过程中就难免发生一些冲突。这些冲突包括我们原有的一些思维定式、思维方式、原有的习惯和当今的理念以及一些先进的素质教育概念的冲突。这都是必然的,是一个转型时期不可避免的。
记者:那您怎么看待沂水一中这种现象?
卢立海:沂水一中现象并不是唯一的,在山东省其他一些地方、一些中学也存在这种现象。首先可以肯定的是沂水县委、县政府对教育的高度重视,但在具体操作层面上,却存在不协调的问题。学校的不规范办学行为,一是受到传统观念影响,学校还是按照传统的操作模式来办学;二是受家长观念的影响,家长对子女享受高等教育有着强烈渴求,这与目前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理念还不是很协调。
记者:现在普遍提倡要“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什么还会出现家长的要求与教育理念不协调的现象呢?
卢立海:首先需要解释“人民满意”是一个什么概念。其实教育部门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是符合人民群众整体长远利益,而不是单独的、个体的利益。比如家长希望孩子上北大,但现实情况是不可能每个孩子都上北大。从目前来看,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追求还是非常强烈的,几乎所有家长都认为子女不仅要接受高等教育,还要努力追求更优质的高等教育。
在这种情况下,国家的需要和个体的需要就会发生冲突。政府和教育部门要办符合人民群众整体和长远利益的教育,而有的学校却为了迎合家长的这种心理,做出违规办学的一些行为。这也说明目前教育部门的引导力度还不够,要想让家长由深刻理解到自觉服从,还需要一个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