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0日讯(记者 徐乐静 通讯员 爱岩) 20日上午8时许,德州市盐务局盐政稽查人员在黄河涯镇新堤村一仓库内查获了3吨工业盐。调查了解到,这些工业盐用于肉食品加工,加工点就在邻村新庄村。市盐政稽查大队负责人表示,用工业盐加工肉食,严重危害食品安全。
20日上午8时30分,接到举报后德州市盐政稽查人员来到德城区黄河涯镇新庄村,发现村内一家肉食加工点在使用工业盐加工肉食品。
盐政稽查人员来到一个院落,看到院子里又脏又乱,有一股生肉的味道。在角落处,盐政稽查人员发现有些工业盐。经询问,肉食加工点的老板张某承认他用工业盐加工肉食品。“他干肉食加工有两三年时间了。”盐政稽查人员说。
“我们之前接到的举报说,在新堤村有仓库储存工业盐。”盐政稽查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张某户籍是新堤村,虽然他不承认自己在其他地方储存了工业盐,但是盐政稽查人员还是在新堤村展开了排查。
上午10点多,在新堤村一仓库内,盐政稽查人员查获了63袋工业盐,总计有3吨多。“盐是从河北故城袁庄买来的,我自己去买的。”张某说,肉食加工需要大量用盐,而工业盐的价格比正规的精制盐便宜,所以就购买了工业盐用来加工肉食。
“用工业盐加工肉食品严重危害食品安全,性质很恶劣。”针对张某的行为,盐政稽查大队负责人说,因为张某加工的肉食都在市区出售,有可能流通到德州市区各大小饭店,危害市民的身体健康。“对于这种用工业盐加工肉食的窝点,我们会加大调查力度,确保食品安全。”盐政稽查大队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