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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说一上期话题:侯先生的光大银行信用卡年费该收吗?
  • 2011年06月2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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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期刊登的银行卡收费问题收到了很多热心读者的短信回复,部分摘录如下:

    手机尾号7758的读者:我从来都不用什么这卡那卡的,就只用存折,我就认定了人对人的柜台服务,又有盖章签名,旁边还有监控镜头,有什么误差比较好解决。

    手机尾号1368的读者:办卡业务跟卖菜一样,感觉没有任何安全感!如果别人拿着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去办卡,你就等着去慢慢交年费吧。都停用了再就收年费肯定不合理啊!

    手机尾号1533的读者:信用卡本身是很好的产品,绝对能让客户银行双方都得益的,可以帮客户降低携带现金的风险以及省钱。自己不去了解不去询问。只能说吃一堑长一智吧。

    手机尾号8093的读者:监管部门是该管管这事,银行是强势群体,消费者是弱势,我相信很多消费者都遇到过类似的问题,基本上都选择忍气吞声,打官司耗不起。

    手机尾号7786的读者:其实我觉得侯先生办理信用卡,为什么之前不多做些了解呢。就跟保险推销员一样,东西是好的,但是他们过于夸大,导致后续问题。

    手机尾号1535的读者:银行有义务提醒消费者,消费者不太可能花太多时间去阅读条款,银行应在重要条款上标注出来,让消费者一目了然。

    年费究竟该怎么收?记者就此查询了光大银行官方网站,在《光大银行信用卡章程》中共有八章内容,但其中并没有就此作出相关的说明。

    关于年费的收取,只在第五章第三十条表示“持卡人须按年支付年费,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但对不同情况下如何收取年费并没有准确的规定。也就是说,对于如何收取年费,解释权完全在银行,而银行也并未以明文条款的形式知会个人消费者。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山东平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国良。他表示,消费者在办卡之前应仔细阅读办理信用卡的相关条款,同时,银行有义务告知消费者,将相关重要条款和规定明确告知用卡人。消费者碰到类似的现象可以要求银行举证的方式来解决,让银行提供相关书面证据和材料。

    本期话题讨论:您在使用信用卡过程中还曾遇见哪些不合理的收费项目?

    可加入QQ群讨论(群号:110977712),也可发短信至13808903393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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