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数字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交钱就能进去游泳 无需提供健康证明
公共游泳池“准入”太简单
  • 2011年06月21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6月20日讯 (记者 解玉洁)随着气温越来越高,公共游泳池已成为很多市民消暑纳凉的好去处,但是公共游泳池同时也是传染病高发的场所,游泳池需要进入的游泳者提供健康证明吗?卫生监督部门对此又是如何要求的?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张慧民称,公共游泳池应严禁肝炎、皮肤病、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疾病等传染性疾病患者和酗酒者进入。但现在实际的情况却是,市民只要交钱就能进游泳池游泳。20日,记者在体育场游泳池柜台前看到,一个写明禁游人群的警告牌挂在墙上,但游泳者办入池卡时却并不需要出示健康证明,所以任何人都无从知道游泳者是否患有传染性疾病。

    “临沂市民并不习惯办理健康证明,我们只是按照要求挂一个警示牌,要想真正监管有传染病的游泳者,根本做不到。”体育场游泳池负责人石增春说。苗庄小区游泳池负责人石磊对记者说,市区几家游泳池都是在门口张贴一张警告牌,说明什么疾病的患者不能游泳,但那仅仅是一个警告牌,游泳馆并不会去检查游泳者的健康证明。

    很多市民对游泳池的卫生标准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正在给儿子寻找暑期游泳班的乔女士对记者说,她选择游泳班第一个要素就是游泳池要卫生。但是当记者问她知道游泳池卫生有什么标准时,她却表示并不知道,只是单凭肉眼去看,“但是光这样看也看不出什么问题来。”乔女士说。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张慧民表示,卫生监督所目前正在对市区的游泳池进行卫生检查,主要内容有:游泳池入口处需设醒目的禁游警告,浸脚池需按比例配兑消毒液让入池的游泳者消毒,管理人员需出示健康证明,要对池水含氯量进行严格检测,游泳池每日至少要补充两次新水,每次补充新水量不少于池水总量的20%等。

    “目前我们的检查内容只是要求泳池工作人员出示健康证明,游泳者暂时不需要出示健康证明。”张慧民说。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兰山人大代表创城进社区
滨河景区成立应急防汛抢险队伍
公共游泳池“准入”太简单
本报邀请10名“百姓城管”现场“执法”
教育系统志愿服务大会昨日举行
唱红歌跟党走
文明城“省考” 临沂要争第一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