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0日讯 (记者 解玉洁)随着气温越来越高,公共游泳池已成为很多市民消暑纳凉的好去处,但是公共游泳池同时也是传染病高发的场所,游泳池需要进入的游泳者提供健康证明吗?卫生监督部门对此又是如何要求的?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张慧民称,公共游泳池应严禁肝炎、皮肤病、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疾病等传染性疾病患者和酗酒者进入。但现在实际的情况却是,市民只要交钱就能进游泳池游泳。20日,记者在体育场游泳池柜台前看到,一个写明禁游人群的警告牌挂在墙上,但游泳者办入池卡时却并不需要出示健康证明,所以任何人都无从知道游泳者是否患有传染性疾病。
“临沂市民并不习惯办理健康证明,我们只是按照要求挂一个警示牌,要想真正监管有传染病的游泳者,根本做不到。”体育场游泳池负责人石增春说。苗庄小区游泳池负责人石磊对记者说,市区几家游泳池都是在门口张贴一张警告牌,说明什么疾病的患者不能游泳,但那仅仅是一个警告牌,游泳馆并不会去检查游泳者的健康证明。
很多市民对游泳池的卫生标准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正在给儿子寻找暑期游泳班的乔女士对记者说,她选择游泳班第一个要素就是游泳池要卫生。但是当记者问她知道游泳池卫生有什么标准时,她却表示并不知道,只是单凭肉眼去看,“但是光这样看也看不出什么问题来。”乔女士说。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张慧民表示,卫生监督所目前正在对市区的游泳池进行卫生检查,主要内容有:游泳池入口处需设醒目的禁游警告,浸脚池需按比例配兑消毒液让入池的游泳者消毒,管理人员需出示健康证明,要对池水含氯量进行严格检测,游泳池每日至少要补充两次新水,每次补充新水量不少于池水总量的20%等。
“目前我们的检查内容只是要求泳池工作人员出示健康证明,游泳者暂时不需要出示健康证明。”张慧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