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0日刊发《平邑惊现“罗彩霞”》一文,主人公唐娟希望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6月20日,本报记者到平邑县采访,作为被告的平邑一中、平邑县教育局作出的回应均是:没有责任。
平邑一中校长张大勤:
“唐娟事件”与学校没有关系
20日下午3时,记者到山东平邑第一中学采访,通过门卫通报办公室,结果被拒之门外。记者拨打张大勤校长办公室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下午3时35分,记者通过私人关系找到了张大勤校长的手机号。当记者提及“唐娟事件”,询问学校有没有对此事进行调查时,张大勤语气有些激动:“咱学校调查不着,高校发通知不发到学校,大学来不来通知,与学校无关,唐娟已经毕业了,已经不是学校的人了。”
“首先要搞清楚一点,大学通知书给谁了?这很重要。”张大勤介绍,按照省招办的规定,高考通知书,不允许送学校,毕业的学生,上不上大学,与学校一点关系也没有。
“唐娟说,她的准考证被你校的唐益国老师拿走了?您知道此事吗?”记者询问。
“准考证肯定在自己的手里,高考结束后,所有证件都自己携带,还能给别人吗?”张大勤说。
“知道此事后,我问唐老师,唐老师说‘不是’,大学录取通知书在唐娟手里,那唐娟告一中还有什么意义?”张大勤强调说,“唐益国是一中的教师,但他不能代表一中。”
平邑县教育局招生办主任石寒:
唐娟出现的问题与招生工作无关
“不管是唐娟还是唐贞贞,只要符合高考报名条件,我们就把信息报上去,直到公布成绩,整个过程都是符合要求的。”石寒介绍说。招生部门的工作,就是负责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组建电子挡案、组织统考,公布高考成绩,采集并上报考生的志愿信息。
石寒向记者介绍了高考及高校录取招生以外的流程:省招生考试院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负责汇总、完善考生的档案,给高等学校提供符合条件考生的电子档案。
高等院校负责对考生电子档案的审查、录取(或退档),负责对报到后的新生进行资格审查。
“也就是说,从高校录取到发通知、到考生接通知,都是招生以外的工作了,如果唐娟接到了通知书,就能说明与招生工作没有关系。”石寒解释说。
“谁上了我的大学?”还是疑点重重
悬念一:石寒与唐娟提供的信息一致,唐贞贞已经办理了高校毕业证。而唐贞贞的爸爸唐乐强则称,唐贞贞在烟台职业学院读了一年半就退学了,并未办理毕业证。“如果出现此类事件,省级教育部门应该很快注销冒名顶替学生的毕业证”,石寒告诉记者。
唐贞贞是否办理了高校毕业证?唐娟能不能办理她所在高校的毕业证?
悬念二:唐娟曾向记者介绍,她的烟台职业学院2006年的高考录取通知书曾经送到她家,当时是唐娟的妈妈在家,因为考虑还要复读,接收通知书还需要交纳20元的费用,因此,唐娟的妈妈拒绝了送到家门口的录取通知书。石寒解释,如果考生拒绝接收录取通知书,通知书应该按原线路返回,也可能通知书并没有返回,而有人将此信息泄露。“譬如说,有人直接到高校报到,就说通知书丢了,但这必需与高校挂钩,否则学校审查电子档案,一审查便知道是假的。
这种可能性有多大?
悬念三:唐娟一直在追问:谁替我上了大学?而石寒则称:“如果考生放弃上学、放弃报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应该自己保存,如果是这个情况,唐娟应该知道谁顶替了她。”
唐娟是否对记者还有所隐瞒?
悬念四:被告的行列中,唐贞贞的父亲唐乐强承认冒名顶替唐娟读大学,但又不肯透露谁是经办人。被告的行列之中,平邑一中、平邑县教育局已经阐明了自己的观点:没有责任。唐益国称“不知情”,目前,只有唐贞贞冒名顶替唐娟所读的学校——烟台职业学院,还没有任何反应。
烟台职业学院在“唐娟事件”中是否有责任?
本报记者 孙贵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