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1日讯(记者 苑菲菲 通讯员 朱永军) 按照3月1日新实施的平板电视三包新规,驱动组件等三包期是3年。可李沧一商家却用旧规定忽悠消费者,让对方为一台刚买1年多的电视机付费维修。20日,在工商人员的介入下,商家的把戏被识破。
王女士去年1月份购买了一台品牌液晶电视机,今年6月份电视机出现有声音没有图像的问题。检测后发现,电视机的背光驱动板坏了。商家称,电视机已过1年保修期,王女士得付费维修。
王女士认为,电视机主要部件保修期都应是3年,驱动设备也应该包括在内。而商家却称,按照彩电三包规定,彩电整机保修1年,显像管、高频头、集成电路等主要部件保修3年。因平板电视机构造和老彩电不一样,没有相关法律支持,都是各商家自己承诺三包服务,该品牌只对显示屏等主要部件保修3年,不包括背光驱动板。
无法接受的王女士便在20日求助李沧工商部门。工商人员指出,今年3月1日国家已经开始实施平板电视三包新规。新规中,等离子电视机和液晶电视机的整机三包有效期均为1年,其显示屏、驱动组件(背光组件)、逻辑组件、高频调谐等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为3年。因此,王女士可以依照新规要求商家为其免费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