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2日讯(记者 李飞 刘清源 通讯员 王冰) 夏天到了,烈日当头。22日,济南市消协发布消费提示:选购太阳镜要当心,莫图便宜。
随着夏日的到来,为减少紫外线带来的伤害,太阳镜成为众多市民出门时的必备行头。然而,太阳镜市场鱼龙混杂,许多外观时尚、采用树脂塑料制作的劣质太阳镜可能会伤害眼睛。近日,省城市民张先生在街头摊点购买了一款漂亮的墨镜,没想到只戴了2天,就感到眼睛发涩、流泪,还有阵阵的酸痛。无奈,他只好到医院就诊。经检查,竟是戴了劣质太阳镜所致。
22日,济南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选购太阳镜要当心,不要贪图便宜。市消协冯京凯秘书长提醒消费者,合格的太阳镜应标有生产品牌、规格、厂址等。“最好是在太阳光强的时候选购太阳镜,戴上后看周围的景物是否清晰,如果感到眼睛不适或眯眼才能看清物体,这样的眼镜就不能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