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3日热线消息 (记者 王晓)两名病人在市区一医院住院期间,未使用医院提供的氧气机,清单上却有“氧气吸入费”96元。院方经过调查,承认是由护士的工作失误造成的,同意把多收的费用退还。
23日上午,夏先生打来电话向本报反映,他的老父亲和邻床的病人都未使用医院的氧气机,院方出具的22日的费用清单上,却有“氧气吸入费”96元。夏先生告诉记者,他父亲自从住院就一直使用自带的制氧机,不知为何被收了“氧气吸入费”。同一病房的病人家属刘女士表示,家人并没有自带制氧机,从住院至今也没有使用过医院的氧气机。
23日早晨7点50分,夏先生就把此事投诉给了医院。半个小时以后,呼吸内科的一名护士长来到病房,指责他们不应该把这件小事告诉医院,要是事情弄大了,医院会对她进行处罚。“她说我们应该先把这事告诉她,到医院治疗就要相信他们。”
记者找到该院负责呼吸内科的护士长,她表示,医院明文规定不准自带制氧机,因为夏先生的父亲经常到该医院治疗,也就让他们自带制氧机。可能护士不了解情况,误以为夏先生使用的是医院的吸氧机。院方经过调查,承认是由护士的工作失误造成的,同意把多收的费用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