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下午,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学生家长反映,自己的儿子在临沂三中上高中,但经常被老师罚款。学生迟到一次,班主任就让学生交5元钱,然后给学生打一张收条,上面写着学生姓名、罚款事由、交班费5元、班主任签字等内容。这名家长还向记者展示了3月份、4月份、5月份几名学生被罚款所收到的收条。“不管怎样都不能随便罚款吧,孩子又没有收入,万一不好意思和家长说,再做出违法的事怎么办?”
记者电话咨询了临沂市教育局基教科工作人员,关于学生违纪遭到罚款的事情,工作人员表示,教师采用罚款的教育方式是不正确的,也是不允许的。
记者随后采访了这名班主任老师,他向记者解释,班里有一小部分学生不好教育,经常迟到,为了能教育学生重视迟到问题,他不得不采用罚款的方式,迟到一次罚款5元,然后交给班里的生活委员,用于平时班里购买桶装水、卫生工具等一系列开支。这名班主任说总共罚了200元钱,每一份罚款都有收条,账目清晰。不过,这名班主任表示他已经停止罚款了,罚款不是目的,教育才是目的,因为这种教育方式的效果并不好,他已经不再采用了。
帮办记者 崔洪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