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数字版
站内搜索: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延伸调查
威海房产交易行业内赚取差价仍是潜规则
业内人士说这种现象比较普遍
  • 2011年07月06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7月5日讯(记者 刘洁 林丹丹) 对于房产中介在交易过程中收取差价费的问题,记者在市区调查了不少房产中介公司,他们说这种现象在行业内比较普遍。针对今年4月1日刚刚实行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特别是有关房产中介不能收取差价费的条款,部分房产中介称不知道。

    威海威利房产事务所是一所中等规模的房产中介,从事房产交易已经有十多年。该公司经理宋芳说,差价费的收取在行业内非常普遍,收与不收,收多还是收少,主要靠中介人员的“自觉和职业道德”。

    “道德的约束应该是对房产中介和买房者双方的,而不仅仅是中介一方。”宋房也向记者大倒苦水。她说,买房者通过房产中介联系上卖房者后,由于顾及到交易差价和中介费的问题,很多人都会甩开房产中介,然后买卖双方自行交易。

    据了解,这种现象在行业内叫“跑单”,这样以来中介就只能白忙活了。虽然中介会和卖房者也会签订一些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不允许甩开中介单独交易的条款,但实际操作中,中介经常会遇到“跑单”现象。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威海房产交易行业内赚取差价仍是潜规则
停收差价费拧不过中介潜规则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