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7日讯 (记者 邵琳 通讯员 林小茗 王启萍)7日,记者从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自2011年7月7日起,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上调,调整后,30万元30年期的公积金贷款首月要比调整前多还50元。
调整后,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2.85%调整为3.10%;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保持不变。五年期以下(含五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现行的4.20%上调至4.45%,上调0.25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上由现行的4.70%上调至4.90%,上调0.2个百分点。
根据调整后的利率计算,以30万元30年期公积金贷款为例,调整前首月需支付贷款利息1175元,上调后首月支付贷款利息为1225元,首月多还利息50元。随着贷款本金的逐渐减少,每月的利息支出也逐渐减少,分摊后,平均每月多支付利息20元左右。
尽管贷款利率上调,但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较商业贷款仍有很大优势。这次利率调整后,5年期以上银行商业住房贷款利率为7.05%,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90%,利率差为2.15%,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优势非常明显。
据统计,1-6月份,全市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7.8亿元,截至2011年6月,全市已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73亿元,为7万多户职工家庭购建住房提供了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