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2日讯 (记者 孙贵坤 通讯员 甄宝会)郯城县的王某等人为骗取举报费,从福建运来一批假烟,并打电话举报自己,不想被识破。近日,王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去年5月,熟悉烟草行业的王某对烟草专卖局举报非法运输、销售假冒伪劣烟草10%的举报费,动了心思。
王某伙同徐某先赶到福建,通过物流公司将每条价值30元的1680条“中华”卷烟运到郯城县,后又找到一名对此事毫不知情的司机,以运输煤气灶到蒙阴为名,让司机运假烟上路。
该司机抵达京沪高速罗庄入口时,王某给该司机打电话,让其稍作停留,谎称要再加运一件物品。之后,王某拨打烟草专卖部门的举报电话,称有人在高速路口运输假烟。
结果王某自导自演的“贼喊捉贼”的闹剧,被烟草执法人员识破。近日,对无证运输假冒“中华”卷烟案的主犯王某,罗庄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涉案另一主犯徐某犯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