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数字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四方示范路杜绝乱停车
违法停车者一律罚200元记3分
  • 2011年07月14日 作者:
  • 【PDF版】

    交警正在给违法停放的车辆贴处罚单。管怀香 摄

    本报7月13日讯(通讯员 刘健 管怀香 记者 赵壁) 13日,四方交警介绍,在人民路等5条文明示范路上拒绝违法停车,在禁停标志下停车的车主,一律罚款200元记3分,即使司机出来将车马上开走,也要受处罚。

    四方交警大队在对辖区的人民路、温州路、杭州路、瑞昌路、嘉定路五条交通安全示范路的交通秩序进行整治时发现,人民路由于临街店铺林立,违法停车现象较为严重,管理难点是只要交警一出现,驾驶人马上就从店铺中跑出将车开走,等民警一走开,驾驶人仍旧将车违法停靠在那里,与交警打游击。

    13日上午9点30分,四方交警大队人民路中队指导员李涛带领3名民警沿人民路由南向北巡逻,对违法停车现象进行整治,刚过人民路与鞍山路路口,就见临街店铺前停放有几辆机动车,民警刚到车前准备贴单时,从附近店铺中很快跑出几名驾驶人,要将车开走。一辆车号为鲁BA3F69的面包车司机称,刚到店里进点货,只停了一会儿,于是民警对他教育后放行。民警刚给一辆鲁B807EQ轿车贴上违法停车通知单,并照相取证后,驾驶人从附近店内赶出来要求“照顾”,民警让他拿驾驶证、行车证到大队进行处理。民警继续向北巡逻,可是当民警返回至此时,发现此处又违法停下车辆,其中一辆车号为鲁UE1631黑色轿车还逆向违法停车,由于没有驾驶人,民警对其张贴了违法停车通知单,民警沿人民路巡逻一趟,就对11辆机动车张贴了违法停车通知单。

    四方交警大队一负责人说,像人民路这样的交通安全示范路上拒绝违法停车,四方交警要加大对辖区交通安全示范路的整治力度,执勤民警要加大现场处罚力度,除对违法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车辆张贴违法停车通知单外,在禁停标志明显的情况下,即使出来驾驶人也要对其依照违反禁令标志规定处罚200元记3分。另外,将加大视频抓拍力度,对有禁停标志依然违法停车的车辆,如果被视频抓拍到,一律依照违反禁令标志规定处罚200元记3分。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户籍室搬到炕头民警上门办证件
顺走邻座钱包帮提行李掩饰
四方示范路杜绝乱停车
岛城食用油价格很“淡定”
荷前垂钓
夜遇劫匪,交出财物仍遭砍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