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讯 (见习记者 李淼 马明)根据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的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通知,购买大额购物卡不能再使用现金,不能随心所欲地开具发票。近日,记者走访了枣庄市几家大型商场发现,这些商场对此说法不一致,有的说已停用,有的说可以用。
14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华山路的银座商城,记者发现,在购物卡销售中心的墙上悬挂着关于购买购物卡的相关规定,其中有一条是: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
银座商城财务部赵部长告诉记者,银座总部在国家出台规定的第二天就要求各地分店在购卡中心张贴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赵部长说,此次出台的规定对于购买购物卡乱开发票行为起到了很大的遏制作用,而且有效防止了利用购物卡洗钱行为的发生,开始有很多顾客表示不理解,但是经过我们的解释后,顾客一般可以接受。
中午11点左右,记者又来到位于君山路上的一家购物中心,记者装成顾客表示,想用现金购买大额购物卡,当记者表示要购买5万元以上的卡时,工作人员表示可以购买。
随后记者来到了该商场财务部,工作人员颜先生告诉记者,他们也接到了这个通知并且下发给了各售卡处。当记者将暗访经过告诉他时,他表示不可能,并且带记者回到了售卡处。
工作人员解释称,当时误以为记者说的现金购买是使用借贷卡,并且又给记者拿出了商场下发的通知,与之前记者暗访时的说法完全不一样,前后不能自圆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