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7月17日讯(见习记者 张冬梅)16日下午,家住市中区东郊小区的张女士打来热线电话反映,上午她用婴儿车带着的孩子乘坐11路公交车,司机说婴儿车也收费,需要再加一元。张女士很纳闷,以前都不收费,怎么突然收费了呢?询问司机,司机说是新规定,领导让口头通知乘客。
张女士在电话中说:“多收一块钱没什么,但是情况变了为什么不发个通知?”针对婴儿车该不该收费,记者来到枣庄市城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咨询了相关负责人。
枣庄市城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其实根据《枣庄市无人售票线路乘车规定》,婴儿车上公交车是应该收费的。但是我们出于人性化考虑,只要家长在上车之前把婴儿车折叠好,是不收费的。如果婴儿车很大,上车时也没折叠好,司机师傅则有权要求乘客加付一元。
□相关链接:
《枣庄市无人售票线路乘车规定》第五条:每一名乘客可以携带重量不超过二十公斤的物品,物品重量在二十公斤以上,或体积在0.1立方米以上者,须加付一人车票,超过规定重量,体积或物品高度(长度)超过1.5米,不予附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