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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职业中专明起二次招生
未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和职业中专录取的考生均可参加
  • 2011年07月1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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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18日讯(记者 王笑) 18日,记者从青岛市教育局获悉,市内四区职业中专第二次招生工作将于7月20日启动,全市未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以及职业中专一次招生录取的考生,均可参加此次招生。据悉,市内四区职业中专第二次招生计划为2125人。 

    日前,青岛市市内四区2011年职业中专第一次招生录取工作已经结束。18日,市教育局发出通知,青岛市市内四区职业中专第二次招生工作将于7月20日正式启动。根据普高比例与职高比例相一致的要求,市内四区职业中专第二次招生计划数为2125人,部分国家级、省级重点职业学校为本次招生预留了一定数量的招生计划。

    根据市教育局安排,本次招生共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7月20日至7月22日,第二阶段为7月23日至7月25日。

    据悉,凡普通高中、普通中专以及职业中专一次招生未被录取的市区考生,均可持准考证参加职业中专的二次招生。另外,市内四区的适龄往届初中毕业生,如未报名参加中考,也可凭初中毕业证书直接参加招生计划有余额的职业学校二次招生。而不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且未在市区初中学校借读的考生,同样可以凭借原毕业学校出具的升学成绩证明,来参加此次招生。

    据了解,职业中专的二次招生在对考生录取时,将采取现场报名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成绩和各学校的招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录取。

    市教育局提醒,考生在参加报名时,可持准考证直接到自己所报考的学校进行报名,招生学校会留存考生准考证及联系方式。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学校将在7月24日张榜公布录取信息,第一阶段录取满额的专业,学校则会及时告知后续报名的考生及家长,以让其选择其他学校和专业。对于未被录取的考生,招生学校会尽快将考生的准考证退还考生本人。第二阶段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将在7月26日张榜公布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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