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姜人杰出生于1948年,曾利用担任苏州市副市长的职务便利,为5个单位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置换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1.08亿余元。
姜人杰受贿数额特别巨大,违背职责,弄虚作假,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并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姜人杰在归案后向办案机关提供了他人涉嫌犯罪的线索,但线索涉及的问题已被办案机关掌握,部分线索与事实不符,其行为不构成立功。据此,依法对他判处并核准死刑。
姜人杰曾单笔获取8250万元人民币受贿金额,堪称建国以来受贿这一职务犯罪之最。姜人杰之子2002年10月创办“福海拍卖行”,短短一年多几乎垄断了苏州拍卖业,业务总量8个多亿,纯利润达4000多万元。 据新华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