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9日热线消息(记者 张浩)生产出来的冷冻鸭不标注生产日期,却以出厂时间作为产品的“出生”日期。12日,临朐县质监局在日常检查中查获5家加工生产鸭制品生产企业未标注生产日期,涉案产品数量400余箱。
12日上午,临朐县质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辖区食品企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在一家加工生产鸭制品的生产企业里,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这家企业的仓库里库存的冷冻鸭制品包装袋和外包装箱上都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只是标注了产品的保质期。
在检查中发现,另有4家加工生产鸭制品的企业存在同样的情况,产品没有标明生产日期,涉案产品数量超过400箱。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一些不法厂家会利用生产日期在产品上做文章,产品生产时只标注保质期,在出厂时才会打上生产日期,这样就无法识别产品是否过期。
记者了解到,该地区鸭肉制品生产规模大,产品多销往外地,购买者也多为饭店等场所。
生产销售进入旺季,而订单又多,一些企业担心客户需求量大,一时生产不出来,就对生产出的产品不标注生产日期,而是等着发货时标注同一天的日期。
执法人员介绍说,未标注生产日期就无法识别产品是否过期,即使是低温冷冻产品也必须标注生产日期,冷冻产品若放置在-18℃以下,其品质至少可保持二至三个月,这样只在出厂时才会打上生产日期,消费者无法识别是否超出保质期,如果过了保质期,将严重影响到产品的品质。目前,涉案产品已被执法人员查封,此案正在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