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2日讯(记者 赵伟 实习生 郭思思) 停车场收费是否应给收费凭证?车辆丢失又该谁来负责……21日,山东鹏飞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强称,市民在停车场交费停车期间,车辆丢失应由停车场工作人员负责。
付强称,市民到停车场交费停车后,就与停车场形成了一种临时合同关系。“看管人员有权利收费,就有义务看管好,如在此期间出现车辆丢失或受损的情况,停车场管理人员有责任进行赔偿。”对于目前停车场收费不提供收费单据的问题,付强认为也不合理。“市民交了钱,就该拿到收费依据,这也是索赔的一项凭证,停车场不能以其他借口拒绝提供,如停车场不主动给收费单据,市民应索要,如不提供,市民有权利不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