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2日讯(记者 赵伟 实习生 郭思思) 该收2角的却收5角、该收5角的却收1元,电动车看车费本该按自行车标准收费,如今却和摩托车一个价……20日,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停车场存在停车乱收费的现象。
20日,记者走访泉城广场、老东门、赛博数码广场等几处停车场发现,停车场存在收费不一现象。在赛博数码广场,李女士对被收取的5角自行车停车费表示不满,“别的地方自行车停车每次收2角,为啥这里收5角”?工作人员称,看车费早涨了,现在都是5角了。在泉城广场停车场,停车收费是自行车停放每次5毛,电动车和摩托车则每次1元。老东门小商品批发市场门口的停车场收费情况也十分混乱,同样是自行车,有的收3角,有的收5角;电动车有的收5角,有的收1元。
济南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济南市自行车、电动车和摩托车停放收费标准执行的仍是1999年下发的规定收费标准。自行车、电动车:白天2角/次,晚上(晚8点到早8点)5角/次;摩托车:白天5角/次,晚上1元/次。“如果停车场不按照这个规定收费,就属于乱收费,市民可拨打12358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