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军宇
日前,在一条步行街的路口,虽然看到有着醒目的“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提示牌,然而,很多人却对于这样的“提示牌”视而不见,一些人依然骑着自行车、电动车穿行于步行街上,对于这样的问题,却并未看到有任何人进行制止和管理。很显然,这样的“提示牌”,早已沦为了形同虚设的东西。
而面对形同虚设的提示牌,相关的部门难道不应当进行认真自我反省吗?到底是哪个部门设置了这样的“提示牌”呢?而又为何要设置这样的“提示牌”呢?毫无疑问,对于相关的管理部门来说,如果没有必要设置这样的“提示牌”,那么,当初又为何要耗钱费力设置这样的“提示牌”呢?
如果确有必要设置这样的“提示牌”,就应该拿出相应的配套举措来维护“提示牌”的权威。可以派人对故意骑着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闯“禁区”的人进行劝阻,这样一来,“提示牌”也就不会形同虚设。时间一长,广大公众也就能够自觉地按照“提示牌”的要求来规范约束自己。
当然,透过“形同虚设”的广告牌,也让我们看到一些部门在工作当中的疏忽与漏洞。在这里,我们不免要问,一些部门还有多少规定或者禁令是“形同虚设”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