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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年07月2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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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当标示的与商品房价格密切相关的因素:

    (一)开发企业名称、预售许可证、土地性质、土地使用起止年限、楼盘名称、坐落位置、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2率。

    (二)楼盘的建筑结构、装修状况以及水、电、燃气、供暖、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情况。

    (三)当期销售的房源情况以及每套商品房的销售状态、房号、楼层、户型、层高、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四)优惠折扣及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

    (五)商品房所在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商品房销售应当公示以下收费:

    (一)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代收代办收费应当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

    (二)商品房销售时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同时公示前期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三)商品房所在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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