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出租车将加收燃料附加费1元(资料片)。 本报记者 赵金阳 摄
2005年,烟台市出租车首次加收1元燃料附加费,2006年,该费用并于起步价中。青岛市于2010年11月28日将标准型出租车租价调整为起步价3公里9元,2011年4月20日起又加收燃油附加费每车次1元;威海市从2011年5月10日起,在现行出租车起步价2公里6元的基础上加收燃油附加费每车次1元;济南市现行出租车起步价3公里7.50元,自2010年7月22日起加收燃油附加费每车次0.5元;上海市自2011年7月9日起出租车起步价调整为3公里13元,另外加收燃油附加费每车次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