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没能在台湾上映,台湾人在电影里看到林青霞,是在她的第二部电影《云飘飘》里。那是1973年,这一年有两件大事,第一是台湾将胶片进口税率降低为13%,台湾影片娱乐税不得超过30%,于是,台湾当年的电影总产量达到了世界第二;第二,或许就是林青霞的横空出世。此后8年,她拍了50部电影,多数是爱情文艺片,为了找她拍片,黑道上门胁迫,制片人以跳楼要挟。幸好那是上世纪70年代,后来日益狂暴的娱乐制度还只是初见端倪,我们得以拥有一个全身纯白的林青霞,如亦舒所说:“身为现代女性,却绝不给人一种服食了安非他命似拼命上的感觉。”这种静气尚存的明星,她是最后一个,所以后来铁屋彰子写的《永远的林青霞》,英文版的名字叫“The last Star Of The E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