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7日讯(通讯员 穆玉霞 赵璐 见习记者 于荣花) 说好免费安装电视机,商家却多次推脱,安装完了还要收200元安装费。博兴县工商部门对商家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履行承诺为王女士提供免费安装服务。
据消协工作人员了解,今年4月份王女士花6000多元在某家电商场购买了一台47英寸壁挂式、台式两用电视,当时讲好是免费安装。王女士付完款后,收款人员记下了地址,并让她回家等候安装。王女士赶快回到家将墙面擦干净,准备安装。可是送货的工作人员将电视放在电视柜上便要离开。王女士不解,怎么不给安装在墙上呢?工作人员解释,只负责送货,不负责安装,具体有什么事情还是跟商场方联系。王女士又给商场打了电话,商场人员表示,安装工太忙,实在没法安排,要求她再等几天。王女士只好先将电视放在电视柜上,由于家中有年幼的孩子,王女士担心会不小心把电视碰倒,于是她多次打电话给商场要求安装。
7月20日,商场方终于派人来安装,安装后,却开了一张200元的安装费收据。王女士对收据产生疑问,安装人员说:“我们给你安装用的材料、配件还有往墙上打眼什么的,能不收费吗?”双方互不相让,便产生了争执。
王女士无奈之下只好打通了消协电话。接到投诉后,工商部门对王女士的申诉情况进行了调查落实,经查证,王女士申诉情况属实。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规定,工商执法人员对商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履行承诺,为王女士提供免费安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