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8日讯(记者 董传同 通讯员 冯晓清 孙兴峰) 8日上午,齐河县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查获20箱“新初元”牛奶。
8月8日上午,齐河县仁里集镇仁西村村民李某在本村刘某经营的副食店买了一箱“新初元”牛奶,饮用后发现口味和平时买的初元牛奶口味大不一样,仔细一看,外包装上标的竟是“新初元”,字迹也比较模糊,李某找到刘某要求退钱,刘某以该箱被打开不能再销售为由,拒绝退钱。
仁里工商所执法人员到达刘某经营的副食店进行核查时发现,刘某销售的“新初元”牛奶外包装袋上印有“新初元”字样,没有注册商标“R”的标志,涉嫌侵犯注册商标“初元”的商标专有权。执法人员遂对现有的20箱“新初元”牛奶进行了暂扣,责令刘某退还李某的牛奶款。
经查询,“新初元”牛奶外包装上没有标注出厂厂名。工作人员多次拨打这个电话,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