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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初中招生 23日开始
26日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
  • 2011年08月0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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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山区2011年城区义务教育初中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了!根据8日下发的兰山区2011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意见,8月26日各小学将领取并发放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8月27日新生报到。

    根据招生意见,今年初中招生对象为具有城区小学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一年级招生时间为8月23日、24日,8月26日各小学领取并发放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8月27日新生报到。

    据兰山区教体局基教科科长魏青海介绍,初中新生入学通知书一律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验印,由原毕业学校发放。

    入学依照就近原则

    依照招生意见,具有城区小学学籍且在城区有固定住所的小学毕业生将由区教体局依据六年级学生信息直接安排到就近初中学校就读。

    具有城区小学学籍但在城区没有固定住所的小学毕业生将由区教体局依据六年级学生信息按“相对就近”的原则调剂安排,并建立固定学籍。

    具有城区户口且在城区有固定住所但无驻城小学学籍的以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将由学生家长持户口簿、房权证、学籍证明、务工证明等相关材料向居住地附近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并入学就读。学校接收确有困难的,由区教体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此外,九年一贯制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生原则上直升本校初中,不参与划片招生。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转出的,需经原学校同意,按有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城区内无特殊原因不准转学

    采访中,魏青海表示,城区内没有特殊原因不准转学。军队转业干部子女随迁等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区教体局确认转学理由正当,方可准予转学。

    同时,兰山区还将严格划片招生政策,严格控制学生择校。任何学校不得跨招生区招生,严禁区内农村学生和区外学生到驻城初中就读,初中学校严禁擅自接收已划入其他学校的学生。

    “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还将严格按计划招生,从严控制班额,不得擅自超计划、超班额招生。”魏青海说,如果招生区域内生源量大,确需扩大招生班数和班额的,需报经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批准。

    本报记者 孟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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