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上午,临沂市兰山区教育体育局下发了兰山区2011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意见。根据招生意见,今年城区小学将于8月11日、12日报名。
据了解,在2011年兰山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中,各小学将招收具有城区户口且有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年龄限制在200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采访中,兰山区教体局基教科科长魏青海表示,今年招生将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入学年龄和教育年限的规定,各小学不准招收不足六周岁的儿童入学,各初中学校不得招收五年级在校生。这是《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的,必须坚决卡住,否则不予建籍。
根据招生意见,城区各小学招收一年级的报名时间为8月11-12日,招生时间为8月19日,8月24日各小学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8月30日新生报到。
对于新生入学通知书的发放,魏青海说,区直小学新生入学通知书,将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验印,以学校为单位发放。街道各小学新生入学通知书,将由街道中心小学验印并发放。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何报名?
根据招生意见,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依据固定或临时住所,持相关有效证件到附近小学联系就读,就近学校确已招生满员的可到辖区内中心小学报名,由中心小学根据居住地附近学校生源状况,依据“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到相应小学就读。
据魏青海介绍,今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将不再指定学校,压力在城区各村级小学。同时,对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的相关证件可适当从宽掌握。
[特别提醒]
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如下:学生及父母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并在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在城区的房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现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或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期一年以上的暂住证、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查验过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准予在外就读的借读证明。
城区户口常住适龄儿童如何报名?
依照招生意见,具有城区户口且有固定住所的常住适龄儿童入学,主要由招生片社区在招生前对适龄儿童登记造册,届时由招生学校审验有关证件。也可在规定时间内由家长持有关证件到附近小学报名。
魏青海表示,各小学在招生报名时应收存有关证件,并责成专人登记编号保管。报名审查结束,凡确定入学的儿童,微机录入相关信息,包括身份证号、家长姓名和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及详细方位等,信息不全的不予发放入学通知书,无入学通知书的不予建籍。同时在其户口簿或其他证件上加盖“已入学”章,并通知学生家长签字领回。对户口和住址不符合规定的,应动员其回户口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特别提醒]
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如下:城区户口簿、招生区域内的房权证、所在单位证明或社区介绍信以及子女学前教育证书等。户口簿户主、房权证房主应该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关于房权证,可能存在这种情况,有的家庭有购房合同或还迁协议,并确实已入住,有物业费、水电费交纳单据,应该视为有固定住所,予以接收。”魏青海说,“有一种情况,就是有一些老住户没分家,户主和房主是孩子的祖父母或外公婆,如果全家都在一个户口簿上,这种情况可从宽考虑接收。” 本报记者 孟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