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车主所担心的丧失营运权而造成的损失问题,齐河交通局局长索华美表示,会最大限度地保证车主利益。“虽然具体补偿政策尚未出台,但对于未到期的客车,交通部门会按照车辆年限给予车主补偿。”索华美说,交通部门也将与车主商谈。
本报8月16日讯(记者 崔岩)16日,记者了解到,当天齐河—济南线29辆客车仍然处于停运状态。为了不影响市民出行,齐河交通部门和济南长途汽车总站南区在停运事件发生后,已迅速调集了加班车投入营运。
16日的齐河长途汽车站停车场内,29辆齐河—济南线客车仍然整齐地排列着。“不解决经营权的问题,我们不会发车。”一名车主有些愤怒地告诉记者,车主们必须等到与交通部门协商一致后方能继续运营。
与此同时,记者从济南长途汽车总站南区和齐河长途汽车站方面了解到,由于及时补充了运力,所幸16日当天未造成乘客长时间滞留的情况。
“除去济南长途汽车总站南区调集的力量,齐河交通部门投入了22辆加班客车临时补充运力,15日运行了58个班次,运送3000多名乘客,今天的运营目前一切正常。”16日,齐河交通局运管所所长闫洪刚告诉记者。
据闫洪刚介绍,齐河—济南线路客车共有29辆,分别挂靠2家客运公司,然而,随着实施“公车公营”,车主就线路经营权所属与有关部门产生了矛盾。“根据规定,线路经营权属于国家,而非私人所有。”闫洪刚表示,“公车公营”符合国家政策需要,公交车应以服务市民为目的,而非以盈利为目的。
提及车主所担心的丧失营运权而造成的损失问题,齐河交通局局长索华美表示,会最大限度地保证车主利益。“虽然具体补偿政策尚未出台,但对于未到期的客车,交通部门会按照车辆年限给予车主补偿。”索华美说,交通部门也将与车主商谈,以倾听车主方面的意见。
“有关部门同意明天与我们协商,商讨解决方案了。”16日下午,齐河—济南线车主王凯电话中给记者汇报了这一“好消息”。“但愿明天的商谈一切顺利。”王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