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孙淑玉 实习生 王利娟
根据相关规定,停车场收费人员收费时需佩戴由物价局统一制发的《收费员证》,并且开具正规的税务发票。但近日记者调查发现,停车场收费的“门道”不少,收费员证不是“在老板那儿”就是反着戴,要来看看不容易,而税务发票也是不要不给。
想看证件“找老板去”
市民刘先生每次出门都会为停车发愁。最近他去停车场停车时发现了个问题。“每次都有人来收费,但什么证件也不出示,我们哪里知道钱交给谁了?”
记者随后在青年路、南大街附近多处停车场走访发现,除个别停车场收费员会随身携带收费员证外,大部分收费员在收费时都不会出示相应证件。
在三站附近德克士门前停车场,记者看到两位收费员胸前都反挂着一个塑料牌子,记者询问时,收费员均称“这是我们的工作证”,但当记者询问具体是什么证件、能否翻过来看看时,则被收费员以“我很忙,没时间”为由拒绝。
在振华购物中心附近的停车点内,一位收费员告诉记者,收费员证都在老板那里,他们不会随身携带。
而南大街购物城附近停车场一位收费员则掏出收费员证说:“这是我们吃饭的凭证,没有怎么行?”
“有人要才给发票”
中午,记者在德克士门前停车场内粗略数了下,半个小时内前来停车的将近30人,但仅有一人在交费后,拿到了发票。
“私家车要了发票也没处报销,我们一般都不要。”在四德路附近停车的肖先生告诉记者,因为没处报销费用,他很少要发票,一般情况下不要,收费员也不会主动给。
据南大街附近停车场一位收费员透露,现在停车场一般是私人承包,收费员的工资是由底薪和提成两部分组成,收费员收取1元钱的提成在0.25到0.4元间不等。“如果停车场没有硬性的发票指标,不给发票就相当于这一块钱全都是收费员自己的,谁会主动开发票?”
部门回应>>
停车场实行自管制
记者从交警大队了解到,目前停车场的建立只需到交警大队报批,审查合格后即可建立,而收费员则统一由停车场内部管理。
按照物价局相关规定,停车场收费需具备收费许可证、收费公示牌,收费人员则需配备收费员证。“我们只负责发放收费许可证,具体怎么管理是停车场的内部行为。”物价局一工作人员说。
“要是停车场不管,我们车主的利益谁来维护?”市民刘先生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