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8月17日讯(记者 冯琳) 13日下午近5点,孙女士和两个朋友在鲸园小学附近打到一辆出租车到文昌大厦吃饭。司机跑过了头。
途中,孙女士和两个朋友不停说笑,的哥也常常因孙女士几人的谈话内容而大笑不止。当出租车到达文化中路文昌大厦对面路段时,出租车本该直接穿过马路到文昌大厦门口,而司机仍一边大笑一边向前开车。孙女士问的哥,已经到了文昌大厦,为什么不停车。的哥说,刚才听孙女士她们谈话太入神,大笑的时候走神了,没注意到已经到了文昌大厦。“的哥”于是拐到古寨东路,北行一段距离后,又折回文化中路,然后停在文昌大厦门口。孙女士注意到转弯前计价器上的数字是“6.8元”,这时计价器上显示的是“8.3元”。司机收取了孙女士9.5元的费用(含一元燃油费)。孙女士争辩道,如果你不出错,原来到达目的地只有6.8元,加上燃油费,我们也只需支付8元。多绕路的那1.5元不应该由我们来承担。但是,司机仍然坚持收取孙女士9.5元的打车费。
威海市运管处的工作人员认为,司机本人对这多跑的1.5元有很大失误及责任,但不是故意绕路讹钱。所以,对于这种情况,打车者可向该出租车所属的出租车公司投诉,和司机对峙证词,让出租车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