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片 本报记者 吕修全 实习生 刘云龙
17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发生一起纠纷,25岁的蔬菜批发商小曹倒车时,不慎撞到临近批发商邢先生的货车。双方因此发生口角,邢先生方有人将小曹从货车驾驶座位上拉拽下来,导致其左肘着地后头部着地受伤。这是不到一年,两家发生的第三次冲突。
不到一年,两家人发生三次冲突
17日上午8点20分,解放军第四O四医院急诊科接警,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人因打架而头部受伤倒地。急诊医生护士立即赶往现场救助。记者随车前往。
记者现场看到,一身着白色体恤的年轻男子卧在一辆白色货车左侧,右手抱头呈现痛苦状。急诊医生查看青年伤情,见其左额、左肘处有外伤;询问其感觉,青年答头疼、晕。受伤青年随即被抬上救护车。
据曹姓伤者的母亲徐女士介绍,因其儿子倒车时,不慎撞到了同是批发蔬菜的邢先生的货车。双方发生口角,后者家人遂拉开车门,一把将小曹拉拽下来,头部触地受伤。医生建议小曹拍脑部CT查看伤情。
据徐女士介绍,曹、邢两家近一年来发生了三次打架事件(包括本次)。2010年10月,也是在该批发市场,邢家因曹先生占道卸韭菜而影响了其货车出行,双方口角升级为殴斗,甚至动用尖刀、铁钩子等。后在城里派出所民警调解下,曹家赔付邢家人民币4万元。
2011年7月19日,徐女士与其弟媳在文登市泽头镇刘家疃村收菜时,又与邢先生遇见,双方言谈不欢,口角后升级为打斗。徐女士与邢先生均有不同程度外伤,目前案件仍在处理之中。
冲突疑因同质竞争有矛盾
伤者父亲曹先生说,邢、曹两家人曾“好的跟一家人似的”。曹先生与邢先生同为文登市泽头镇人,20年前在农产品批发市场批发蔬菜时,二人相识。邢先生入行早些,曾带着曹先生一起去海阳批发韭菜,曹先生也曾冒着被交警处罚的危险,在高速公路上用绳索拖拽曹先生“抛锚”的货车。两家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摊点也紧挨着,有事互相“搭把手”。
记者电话联系了身在文登的邢先生,邢先生承认两家人曾经关系很好。邢先生也向记者讲述了近1年来俩家发生的矛盾、冲突,和徐女士一样,双方都从各自立场讲述了事情经过。
2010年初,邢先生因有事而放弃了蔬菜批发生意近半年。2010年7月份,邢先生重操旧业,发现批发蔬菜的若干老主顾已被曹先生所占据。邢先生还说,在去农村收菜时,曹家会给蔬菜上加钱,回到批发市场,曹先生“故意”比邢家的菜每斤便宜1毛钱。
由此,邢、曹二家便不再有之前的和谐相处,见面互不打招呼,说不上两句就“话不投机”,冲突也逐渐升级。
多方希望俩家能和好如初
17日中午,徐女士等人到派出所接受处理,记者一同前往。负责此事的于警官认为,冲突事件不存在殴打行为,属民事纠纷。他愿帮助两家和解。17日早发生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冲突,双方均有责任,首先,小曹倒车时不慎撞到了邢家的车,应主动向邢家表示歉意;而邢家人也不应该直接拖拽小曹摔到地面上。
于警官告诉徐女士,邢先生已到派出所陈述过事情经过了。两家的纠纷,一直由于警官处理,对两家的积怨比较了解。于警官建议双方尽量和气地处理问题,冤家宜解不宜结,并且邢、曹两家作为商人,“和气生财才是正经的事儿”。于警官将根据小曹的伤情,协调赔偿问题。
17日下午,在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亿先生告诉记者,17日早,小曹倒车时,因前轮下有一大堆韭菜叶,阻碍了车倒行。小曹给油几次后,前轮越过了韭菜堆,因惯性撞到了邢家的车。
“都是因为误会啊!”亿先生感慨道。亿先生、李先生等人也都希望邢曹两家人摒弃前嫌,重修旧好。销售水果的丛女士认为“和气生财”是第一位的,在市场内临近摊点的商户“就像邻居一样,好好处着不是更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