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暂不征婚前房产加名税
据统计,2007年以来威海市民要求在房产证上同时加注夫妻双方姓名的比例在逐年增加
本报威海8月25日讯(记者 冯砚农) 8月23日,南京地税部门开始对婚前房屋产权证加名行为征收契税。具体缴纳办法按照房屋所有权添加人的实际占有比例,折合成合理市场价,按照赠与类别征收3%的契税。消息一传出,就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4日,记者从威海市相关部门了解到,威海目前尚未对婚前房产加名征税,不过“未来是否征收还要等上级主管部门通知。”
威海市地税局高区分局政策科的杨主任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尽管该条例包含部分免征条款,但条例并未对夫妻之间加名是否免征作出约定。因此,新婚姻法解释一出台后,部分地区开始对婚前房屋产权证加名行为征收契税,也是依据该条例。
杨主任告诉记者,南京地税部门开始对婚前房屋产权证加名行为征收契税事件一出,他也时刻关注着威海的政策变化,但以他个人经验来看,此事件对威海影响不会太大。杨主任说,以高区为例,威海本地人拥有的房产多数为城中村改造房屋,房屋产权人不存在争议。对于未来威海会不会对婚前房屋产权证加名行为征收契税,杨主任称“还要等上级主管部门通知。”
新《婚姻法》解释出台后,威海的房屋交易市场有没有受到影响呢?威海市房管局交易处的刘处长介绍,“从整个交易处近日的交易情况来看,前来给婚前房产加名的并不多。”
刘处长说,2007年之前,威海市民普遍对房屋产权的所有人意识不强。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物权法》以来,才开始出现办理房屋产权证时夫妻双方要求同时加名的情况。《物权法》实施至今在房产证上写双方名字的也还不足20%,但这一比例在成增长趋势。“只能说威海人对房屋产权意识越来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