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通讯员 王洪沛 程延平 孙小俊 记者 李大鹏) 近日,海阳市市民孙某因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被海阳市人民法院传唤到庭。他称自己五日内自动履行赔偿义务。没想到期满后孙某不是电话不开机,就是在外地出差。一直拖着不和办案人员见面,执行人员多次到其家中都不见其踪影。
一天下午,孙某突然带着一身酒气来到海阳法院执行庭。“我中午喝酒了,今天主动过来,但不是来交钱的,你们法院拘留我好了。”,说完便坐在凳子上抽起烟来。
后来,据孙某交代,他以为办案人员对一个醉汉无可奈何,等自己以后不露面就好。
最后,孙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天,并交清了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