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31日讯(记者 宋珊珊) 中秋、国庆双节临近,为保障农民工的权益,青岛对拖欠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将重罚。本地企业的处罚结果将与市政工程管理考核系统挂钩,外地企业则将直接被清出建筑市场,三年内不予入青备案。
8月31日,记者从市城乡建设委获悉,为确保国庆、中秋两节期间社会稳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要求各单位做好支付农民工工资工作。各区、市市政管理部门和各市政企业要立即对所辖区域、承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排查,重点排查未按合同要求依据工程进度拨款和未拨付人工费数额较大的工程项目。对存在问题的工程项目,建立监管档案,实施重点监控,并采取有效措施,筹措农民工工资专项资金,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各相关单位要建立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预案,制定清欠工作突发问题的应急解决措施。9月5日前,市内四区各施工企业将本企业在建工程列表、各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预案和保证措施上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其他三区五市及高新区市政管理部门汇总辖区内市政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后,将存在问题和解决措施汇总,并于9月7日前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对双节期间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企业,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处罚结果与市政工程管理考核系统挂钩,外地企业直接清出本市建筑市场,三年内不予入青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