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31日讯(记者 张杰 通讯员 张君) 31日,记者从青岛市城管执法局获悉,为进一步营造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缓解青岛市停车供需矛盾,市城管执法局决定,对七区停车场(库)改变使用用途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发现停车场(库)用作其他用途的将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
据市城管执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整治的范围为青岛七区经批准且已投入使用的室内外停车场(库)及人行道停车泊位等。记者了解到,9月1日—9月30日,各区城管执法机关将结合市城管执法局移交的资料,对辖区内已建成的大型商业中心、写字楼、办公楼、宾馆、体育活动中心、居民小区等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并填写《青岛市停车场(库)调查统计表》,报市城管执法局汇总。期间,对检查中发现的擅自将停车场(库)改变使用用途的单位,城管执法机关依法下达《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恢复停车场(库)的使用功能。同时依法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9月15日—11月15日,各区城管执法机关对已下达《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但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改正违法行为、仍继续将停车场改作他用的违法当事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将依法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