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请问烟台市高温津贴标准是多少?我们单位今年发放高温津贴160元,是否符合规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规定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经济效益较好、支付能力较强的企业今年仍可按4个月发放;支付能力一般的企业亦可只发放8月、9月两个月的防暑降温费。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具体情况可到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