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部分公司实际工资延后半个月或者是一个月发放,9月份领取8月份工资该如何缴税成了许多市民关心的问题。记者从日照市地税局了解到,将按照“实际取得”日期划分。
据地税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不管税款是否在9月1日之后申报,均按照旧标准缴纳,即如果9月份实际所发为8月份之前(含)的工资、薪金,纳税人在缴税时还是按照2000元的标准缴纳。
(姜海姣 王文军 任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