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5日讯(通讯员 李国庆 商建鹏 记者 于荣花) 新买的豆浆机有毛病,商家在包退期内拖延退货,过了包退期先折旧再给退货。9月5日,阳信县消费者协会调解了一起因购买豆浆机引发的消费纠纷。
8月下旬,家住阳信县翟王镇的樊女士在县城某小家电商场购买了一台某品牌豆浆机。使用了4天后,豆浆机发生问题———煮豆浆不久会突然停止工作。在买后的第5天、第6天连续两次到商场要求退货,但经销商总是以“磨合期都这样”为由不予退货。9月初,樊女士再次到商场要求退货时,却被告知已经出了包退期,退货需要先折旧,原先399元的购机款只能退还350元。“包退期内拖延退货,刚出包退期就收取折旧费?”樊女士气不打一处来,要求商家退全款。多次去商场理论都是无果而返,实在气愤不过,遂到县消协进行投诉。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即与樊女士一同到商场了解情况。调查发现,樊女士所述与事实基本吻合,消协人员要求经销商履行“7天内非人为损坏存在质量问题包换包退”的质量承诺。经销商一开始以“承诺包退期已过”为借口来搪塞,而樊女士指出经销商是以各种借口拖延致使包退期过期。在消协工作人员反复讲解相关法规之后,经销商最终退还了樊女士399元的购机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