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6日讯(见习记者 曲彦霖) 临近中秋,“拼车族”活跃了起来,不少人在网上发帖找拼车同伴。这部分人说,他们是图个方便。可律师说,拼车现象合理不合法。
9月5日,烟台一论坛上发了一则《中秋节有没有回招远的,一起拼个车》的帖子,引得网友纷纷回应。帖子内容很简单:“还有3个座,25元一位。有想一起走的留个电话。在开发区。”其中三位网友希望能与楼主同行,并留下了联系方式。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这三位网友。其中一位网友告诉记者,烟台到招远的汽车票一张要40元,比以前涨了12块。“拼车比较便宜,而且省去了到车站坐车的麻烦。”
拼车现象屡见不鲜,大部分人就图个方便。一位网友说,拼车能实现“买票不排队、坐车不拥挤、等车不怕冷、车能到门口”。节约了资源,少花了力气,还省了钱。
山东平和律师事务所的于建伟律师对此表示担忧,他认为,盈利性质的“拼车”现象看似合理但不合法。“拼车”能够节约资源,但同时也存在弊端。“拼车”影响了营运性车辆的正常运营,给黑车提供了可乘之机。如果“拼车”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双方将面临着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