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4日讯(通讯员 王中明 薛园园 记者 王瑞景) 广饶县一男子田某收到前女友短信,说她现在的男友吴某打她。田某赶去与吴某争执,冲动之下将其捅伤。次日田某便去自首,8日,经法院调解,田某赔偿吴某20000元,并判处田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田某对自己的冲动行为后悔不已。
2010年11月10日晚11时30分左右,广饶男子田某的前女友给其发短信,称自己受到了现任男友的殴打。本来,两人的恋情已结束,田某也已结婚,但田某看到短信后,仍醋意大发,给刘某回电话进行安慰,并打车赶到刘某的住处。田某指责吴某对自己的前女友太不尊重。并与被害人吴某发生争执,田某用刀将被害人吴某捅伤。次日上午,被告人田某到广饶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广饶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田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被告人田某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田某已赔偿吴某的损失,对其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调解田某赔偿吴某20000元,并判处田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田某对自己的冲动行为后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