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葆元 在大明湖新区偷偷钓鱼的人不少,在一个心旷神怡的景区遇上那么几个鬼鬼祟祟的人,常常让人雅性顿失。公园管理者在努力地驱赶猎鱼者,这边赶走了,那边又卷土重来,防不胜防。湖边赫然立着“禁止钓鱼”的警告牌,这些人视而不见,泰然稳坐,不知道偷钓是对法规的不尊重,也是对其他游人的不尊重。
无视社会规则,被抓住了不承认错误,还满嘴强词夺理,胡乱联系,确实是一部分人的心态,这种心态的特征是,我不管世上有什么公理,我只讲我的理,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什么“禁止”、“不准”,爱谁是谁,我不禁也不止。这种心态就是市井上的垃圾心态,在进入法制社会后一直没有根除,应该说这是妨害社会环境治理的公害。
例子还可以举出很多,有人在“禁止大小便”的牌子下公然解开裤子方便,有人随便在“禁止倒垃圾”的牌子下倾倒垃圾,有人随意在“禁止吸烟”的牌子下吞云吐雾,有人在“不要大声喧哗”的牌子下吵闹。无视那块牌子,是心里没把社会公德当回事,以己之欲望损害公共法则。
解禁于“禁止”的闪念想必每个人都有过,是谁让那些“禁止”的牌子尴尬?我们只强调身外的社会进步,却不在意自身思想的进步,当我们的思想还停留在旧时代的市井,却让社会给我们一个现代化的文明的环境,岂有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