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6日讯(见习记者 张玉国) 26日早6时30分许,市民解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2600000反映,在经济开发区东方红路上方的京台高速涵洞下,一辆特种工程车撞到高速路桥上,致使桥面严重损坏。
6时50分记者赶到现场看到,涵洞前停着一辆大型工程车,突出的摇臂上落满了水泥块。高速公路南去车道一侧一块桥梁板被撞穿,散落了一地混凝土。路政部门已设立路障将受损涵洞封闭,两名工作人员正在高速公路上设立警示标志。
现场目击者刘先生告诉记者:“工程车从西向东行驶,车身上突出的3米多高的摇臂撞上了桥梁,驾驶员已被送往医院检查。”据了解,驾驶员姓孙。据德州市中医院医护人员讲,孙某头部受轻伤。
负责该路段的环卫工人讲:“这里经常发生撞桥事故。9月初,有关部门在桥洞前的路边挖了两个大坑,准备设立限高杆。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没有安装到位。”记者看到,涵洞的上方有好多碰撞的痕迹。
据京台高速公路德州分公司工作人员讲,受损的桥梁板已不能使用,需要更换。按照规定将肇事车辆移交交警部门依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撞坏公路,必须赔偿修复。
事后赶到现场的肇事工程车车主孙先生说:“工程车是去年贷款买的,花了300多万,工程车的吊杆被撞坏,修理费就得几万元,幸亏司机没有事。”
(线索提供者 解先生 奖励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