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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无防护设施还在拆楼
  • 2011年09月2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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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户后面就是正在拆除作业的挖掘机。记者 王景坤 张牟幸子 摄

    本报9月26日讯(记者 王景坤 张牟幸子) 本报9月22日报道了黄河三路剧场街临街三层楼房拆除无防护措施,危及楼下商户及行人一事,目前,楼房已经改为机械拆除。施工方称,安装防护设施需要商户停业,之前已与商户就停业损失达成一致,不过却未与商户管理方滨州市商贸流通局就停业损失意见一致。

    26日,记者再次来到黄河三路剧场街拆除现场,原先的人工拆除已经变成大型机器拆除,拆除建筑周围依旧没有防护措施。机器钻墙时伴随着巨大的噪音,产生的大量尘土直接从楼顶落到农贸市场的街上,有些商户躲在店铺里边,有些在头上带个塑料袋以遮挡尘土。不时会有一些小石块从楼上掉下,落在一些店铺的屋顶上。到市场上买东西的市民明显比以前少了很多。

    楼下卖干果的一店铺老板说,“我们实在没办法了,前两天相关部门还过来人告诉他们不要这么拆,执法人员前脚刚走,他们后脚就接着拆,几乎不起作用。”许多店铺老板说,这么拆法不仅威胁到他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就连买东西的顾客也少了。一位卖冬枣的老板指着市场街东边的一个店铺说,“那是我的摊子,我现在都不敢在店里待了,他们拆墙时常会有一些石块从上面掉下来。”

    对于危险拆除,市住建局安监站的工作人员表示,24日接到投诉后已经去过现场,并要求施工单位只能在晚上十点之后拆除危险墙面,但安装防护装置要施工双方之间协商。

    据记者了解,这栋拆除的楼属于滨州东盛置业有限公司,现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在拆除前已经和商户达成协议,需要商户停业几天以安装防护设施,并尽快拆除旧建筑,对商户造成的损失,由拆除方承担。但后来商户管理方滨州市商贸流通局与拆除单位交涉,在停业损失上没有达成共识,所以并未允许拆除方安装防护设施。

    这一说法得到了商户的证实。一些商户表示,他们之前曾经与拆除单位达成了协议,也看到拆除单位准备安装防护装置,但后来就不了了之,具体原因也不是很清楚。

    随后,记者拨通滨州市商贸流通局的电话,工作人员称市场街商户的经营确实归他们管理,但具体到与拆除单位的交涉和拆除建筑对商户的影响上,几个科室之间互相推诿,都表示自己所在科室不清楚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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