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7日讯(记者 王金强 通讯员 高忠祥 董海徽) 专盯独行的女性,然后抢走挎包。短短两个月内,宁津一刑满释放的男子实施抢劫、抢夺四起。9月27日,宁津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抢夺罪将犯罪嫌疑人王胜利依法提起公诉。
4月17日20时许,张女士从长途汽车站下车后匆忙往家赶,刚走到楼下就被一突然蹿出的黑影夺走了手提包。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展开侦查。就在此案之后的4月19日23时许,彭女士独自回家,被一个40岁左右的男子打中头部,挎包被抢走。5月22日23时许,盖女士去给朋友送东西时,被抢走挎包。6月30日23时许,刘女士刚走到自家单元门前准备用钥匙开门时,被人重拳击中额头后,把她的包抢走。
通过技术手段,民警很快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归案。经查,今年44岁的王某,1993年6月10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1997年5月10日被假释;1997年8月8日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出狱后,他不思悔改,还屡屡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