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9日讯(记者 李宝然 通讯员 柳陆青) 8月17日,两名犯罪嫌疑人用“锁车干扰器”在万平口停车场实施盗窃。19日晚,二人在日照一宾馆内被警方抓获。
李某是山东淄博人,2010年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安徽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今年6月份刑满释放后,他回到老家淄博,可是回来之后,一直没有找到工作,于是他经常到网吧上网。通过一个网友的介绍,他得知用“锁车干扰器”可以拦截锁车信号,使汽车处于“假锁”状态。随后,李某便购买了一套设备,与河南的李某某一同实施盗窃。
8月17日15时许,两人一起来到万平口广场停车场,分头行动实施盗窃。在这里,他们成功盗窃一部手机和5300元现金,逃离现场后分赃。8月19日晚,两人在日照一家宾馆内被警方寻踪抓获。
经审查,8月14日,李某从淄博来到日照,当天就和另一个同伙王某(在逃)用这种方法作案了。8月17日,李某又和李某某一起在万平口停车场作案。据了解,李某曾用同样手法在淄博盗窃两次,加上日照的两次,涉案金额近10000元;李某某也参与两次,在淄博一次,日照一次,涉案金额达5000余元。
东港区检察院一名检察官说,使用“锁车干扰器”盗窃车内财物的案件,具有利用高科技手法作案,盗窃过程短、隐蔽性强的特点,且目前缺乏相应的行业管理规范,其生产、销售市场管理混乱,网上交易居多,窝点难查。他提醒市民平时要加强防范,车内尽量不要放置贵重物品和现金,离车前拉下车门确认是否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