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不适用“办法”规定的快速处理程序:(一)机动车无有效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三)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四)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六)当事人对事实和成因有争议的;(七)在夜间19时至次日凌晨6时发生的事故;(八)未在本省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