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滨州10月10日讯(记者 张卫建) 先以低价租到房子,再以房主身份把房子租出去,收取数千元的房租及押金,之后从人间“蒸发”,今年3月起,一名叫“张超”的男子以此手段竟连骗十多人,逼得受骗者对其进行“网上通缉”。
10日下午,记者在滨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见到了一名受骗者小纪。据小纪讲,今年6月,他在滨州城区黄河四路附近的一处信息栏里看到一条房屋出租信息,便联系了出租方“张超”。相中房子后,双方签订了租赁协议,小纪向对方交了2900元的半年房租和押金。谁知,分开半小时后,“张超”的电话就打不通了。小纪回去一打听,房主根本不是“张超”,他只是租了房子后倒手又租出去,借机骗钱。
小纪随后到滨城公安分局市中派出所报案,意外得知,他已是第三个被“张超”骗的租客。
10日,市中派出所姬警官告诉记者,从今年5月至9月,该所共接到10起关于“张超”以租房名义诈骗的案子,这还不包括今年3月份在市西派出所辖区内发生的几起,手段均与小纪的遭遇类似。
在市中派出所,记者见到了“张超”所使用身份证的复印件。姬警官说,这是一张假身份证,且造假也不专业:其一,家庭住址的格式与标准身份证不符;其二,男性身份证号码的倒数第二位为单数,而“张超”提供的身份证是双数。
姬警官说,租房者租房时,一定要看房主的房产证,多向周围邻居打听房主的具体信息。另外,房屋租赁按规定应到公安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