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0日讯(记者 徐艳 通讯员 王锋平 段现军) 一男子近日开车将人撞成重伤后,以为周围无人便驾车逃逸。但没想到却被一名群众记住了车牌号。民警根据车牌号很快找到了该男子的家,在民警的再三劝说下,该男子终于承认罪行并投案自首。
9月28日15时27分,交警莒县大队接过路群众报警称,在206国道莒县招贤镇柳家庄村路段一面包车与一自行车相撞,致骑自行车人受伤,面包车逃逸。
接到报警后,莒县大队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发现一人躺在交通事故现场,自行车横在一边,肇事车辆已逃逸。
民警立即对事故现场群众进行询问,其中一名群众反映一辆鲁VZP***号牌面包车有肇事嫌疑,民警立即就事故案情进行汇报,并按照大队领导指示于当日赶赴诸城市对涉嫌交通肇事的嫌疑车辆进行调查。
事故发生当日的夜间,民警冒雨连夜赶往肇事车辆登记地址诸城市程戈庄镇前浩仉村进行调查并了解情况。
经过民警对涉嫌肇事车辆驾驶人的家人耐心说服工作,最终交通肇事嫌疑人王某于事故发生当晚投案自首,事故科民警将嫌疑车辆与嫌疑人带回莒县。
经询问,9月28日15时许,45岁的王某驾驶他的小型普通客车由南向北行驶至G206线莒县柳家庄路段时,与由东向西横过公路的骑自行车人冯某相撞。王某见周围无人,随即驾车逃逸。后经医院检查,冯某重伤。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