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0日讯(记者 徐艳 通讯员 牟海龙 刘春艳) 一男子驾驶货车将人撞伤并致死后,企图通过换掉手机号码跟民警“躲猫猫”。民警在获取其新的电话号码后假装跟其谈生意,将该男子引诱到交易地点后将其抓获。
6月16日凌晨4时许,东港区日照路与潍坊路路口交汇处南侧发生一起两辆机动车相撞交通事故,负事故主要责任的临沂市临沭县朱仓乡某村驾驶人刘某,驾驶鲁QF52**号牌大货车,将驾驶鲁LMG5**号牌三轮摩托车的东港区安某撞成重伤。此后,安某经医院医治无效死亡。
在得知伤者死亡的消息后,已经将肇事大货车从事故停车场提走的刘某便故意将自己的手机停机,企图摆脱巨额经济赔偿和民警的追捕。
9月28日,追逃民警乔装赶赴临沭县刘某所居村庄蹲点守候。虽然,这次的结果跟前几次一样,都是听左邻右舍及村上人说,刘某在外面忙于物流运输,这段时间一直没有回来。但是,民警通过多方打探,掌握了犯罪嫌疑人刘某新开通的手机号码。
29日上午,追逃民警打通刘某电话,称有一批设备需要运输,问他有没有空,刘某称可以拉货。
于是,追逃民警立即在临沭县城找到一家钢材市场,决定将此钢材市场的大院作为布控和抓捕的地点。追逃民警和刘某约定在此接头后,迅速联络当地派出所民警,布下天罗地网。
当天上午11时许,驾驶大货车来到钢材市场的刘某刚一下车,就被民警们围上。他虽奋力反抗拒捕,却逃脱不了被抓获的命运。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